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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仲凯:作为作家兼律师的个案存在
——随笔集《在茶热的时候喝下去》阅读札记
黄桂元
就我的视野所及,至少在天津,对杨仲凯的定位,很容易想起一个流行句式:律师中最好的作家,作家中最好的律师。套用句式的确好玩,省事,但有嫌笼统,含混,近乎无趣。杨仲凯的存在具有某种个案性质,模式化类比显得牵强。但他的身份一句话确实不好说清,一家天津顶流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掌门人,身兼多种社会要职,同时任西青区文联、作协一肩挑的主席,这都是事实,却又都是表象。
通常认为,作家和律师的职业领域本互不搭界,属于两种活法,前者偏感性,靠想象,后者讲逻辑,重证据,但在杨仲凯的心灵天平上,两者的分量没有轻重,都是最爱。他曾求学鲁院,在《来来往往》中这样写到,“我在晨光中外出,也在夜色里返回。我在晨与夜之间来往,我在京津之间来往,我在梦想和现实中来往,我在文学和法学中间来往”。尽管日理万机,却坚持多管齐下,左右开弓,硬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鱼与熊掌兼得”做到极致,且从容有序,驾驭自如,那架势,那动能,与所谓三头六臂的“超人”似乎有得一比。
其实这只是表象。杨仲凯新出版的《在茶热的时候喝下去》,展示了一位思考者、写作人和实干家的内心真相,简言之:自律,激情,通透,达观。我对法律是外行,只谈文学观感。印象最深的是,杨仲凯的随笔四处开花,在各类报纸副刊的文章多到令人目眩,而又从不会手忙脚乱、顾此失彼。全书收入的近两百篇精短随笔,曾以“路上五百字”为专栏发表在一些报纸副刊。这些文字,并非源于他在书斋的冥思苦想,多诞生于每日的睡前醒后、午休空当、应酬间歇,以及风尘仆仆的机场、高铁、地铁和堵车途中,用手机录下,零敲碎打,集腋成裘。环境喧嚣,人际纷杂,快节奏工作常态,都不会对他的写作形成干扰。此刻的杨仲凯,其思绪和灵感不是整装待发,而是整个处于被激活的动态。但你读那些文字,还感觉不出有任何的心浮气躁和滥竽充数,落笔从容,游刃有余,有板有眼,实在难得。这个过程中,他不会允许自己因怠惰而轻忽时间,他把时间切割成高效率的板块,那种对时间利用近于“榨取”,他把生命的弓拉得满满,姿态却有如闲庭散步。若无对于写作的热爱,很难解释。
《在茶热的时候喝下去》是集子里的一篇随笔,用来做书名,隐喻了他的打拼现状。“茶刚刚沏好,人就出发了,这说的是我……茶刚刚沏好,人就睡着了,这说的也是我”,能正常地喝杯茶,这个要求高吗?此提问无需回答,或者说本身蕴含着五味杂陈的答案。在《就那么一点点》中,作者认为“坚持的力量是可怕的,每天只写五百字,一年下来也能出一本散文集;一天学习十分钟英语,一年下来就可以有至少能凑合用的口语能力了”。这类朴素实在的现身说法,与励志、追梦之类大而无当的词句无关,却使人触动、遐想。试想,一个人每天坚持一小时读书或跑步,最初瞧不出什么,十年下来再看,会自成某种气候,与他人拉开的距离也是惊人的。
书中随笔,很像与众聊闲天。开门见山,直接入题,绝不拐弯抹角故作高深。话题丛生,触点密布,多思善感,可以从中体会到作者细如游丝的心曲涟漪。醒脑,增智,解惑,小题大做,大题小做,有的只描述场景或细节,不做结论,却令人深思。我曾有过毕业离校、当兵退伍等多次经历,往往在“散伙”前,人人都在忙着各奔东西,自顾不暇,“这时候,偏偏有人处变不惊,你要用胶带封装物品的纸箱子,他去帮你找,你没有纸箱子,他也能帮你找……他给你拍照,在你的留言本子上写临别赠言”,“其实他也需要这些,但他沉着、认真,一切有条不紊,是最后走的人,没有人来送行”(《最后走的人》),读到这里,难免怦然心动,感慨系之。
文学作品的发生,并不排斥闲情逸致,对于杨仲凯却几乎就是奢求,他只能忙里偷闲,以碎片化文字形式呈现于读者。随意翻书,金句俯拾即是。《来不及》《装不认识了》《拥抱感》《如梦如烟如厕》《原味最好吃》《越椭越圆》《行百里路半一十》《所有的眼泪都是哭自己》《媛媛的猜疑》《会议的规律》等篇什,话题寻常,切口很小,却见微知著,滴水映日。
另有随笔,夹杂着逆向思维徐徐道出见解,“这世界没有常胜将军,哪一人终究会走下坡路……简单一点说,上坡,就是为了下坡,再换一种说法,上了坡,也总是要下坡来的”(《下坡路是一种智慧》),但也无需焦虑,因为“下坡路也不一定是人生的终点”。读之令人会心,莞尔。还有些文字有梁实秋的“雅舍”味道,“亲戚聚会时,猛然发现那么多愣愣的小伙子出现在面前,在记忆里,他们都还是孩子,变魔术一般就叼起了香烟挎起了女朋友”(《早些学会告别》)。《马老的箱子》一文,写一位叫老马的律师,出门总要穿西服戴礼帽,手提一个比公文包要大一些的黑色箱子,样子有做派不说,那个箱子更显得夸张和神秘,结果一次箱子失手掉在地上,散落出来的是旧报纸和一副花镜,不失分寸的调侃,却有别样的快意效果。两相对照,梁实秋笔墨中散发出的更多是文人的意绪和雅趣,杨仲凯的随笔则守正持中,含有“点醒”的善意。
杨仲凯透露自己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且自信满满。最初我略感意外,并没有抱太大希望。我不怀疑他的写作把控能力,而是基于两个考虑:其一,写长篇可视为一项不小的写作工程,其叙事体量在文学王国有“庞然大物”之称,需要时间、精力和体力的强力支撑;其二,写长篇需要作者整个身心的投入与沉浸,以保证其结构的完整,走向的统一,以及故事人物关系不会出现断裂。这些前提,对于习惯了见缝插针碎片式写作的杨仲凯,如何进入长篇小说状态,的确难度不小。然而,我读罢《在茶热的时候喝下去》,又有了某种隐隐期待。
有些人生的险峻关口,会被我等凡夫俗子视为畏途,在从不惧挑战的杨仲凯面前,就可能不是问题。这个世界,常规就是用来打破的,个案总是令人惊叹的,而有的人,仿佛就是为“奇迹”而生而活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以杨仲凯的身世、阅历与举一反三的想象力,不愁没有故事,他也擅长于把控种种复杂、微妙的人际关系。生活中,许多我们熟视无睹的人和事,种种习焉不察的细节,他总能找到契合点,翻出新意,这也是写长篇小说的一个优势。小说即文学,用高尔基的表述,“文学是人学”,这里面包含了叙事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民俗学等诸多重要元素。我相信他的写作工具箱够用,加之时间和精力的有效调配,以及良好体魄的助力,前景还是看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