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作家协会2021-2023年度开展创建文明单位计划安排
天津市作家协会文件
津作字〔2023〕4号
天津市作家协会
2021-2023年度创建文明单位计划安排
机关各处室:
为了加强天津市作家协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作家科学发展的能力、服务全局工作的能力、服务领导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加大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协会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一流的工作、创作和学习环境,根据《关于评选新一届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的通知》、《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文件精神和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协会实际,经作协党组会议研究,天津作协决定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人民创作、为作家服务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评选表彰促进创建实践,努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职工素质,培育职业精神,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规章制度,美化服务环境,营造积极向上、舒适和谐的工作、创作和学习环境。
2. 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桂元
副组长:王岚、陈小广
组员:张泽峰、张小伟、张依琳
(二)办公室
主任:陈小广
副主任:马占斌、巴春伟
成员:姚博浩、于德明、付玉军、王树纯、樊瑞琪
(三)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制定相关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推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落实。
3.督促、检查、落实各项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按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测。
5.申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关材料。
3. 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天津市全城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和创建系统内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3年版)》,经自我评估达到创建标准后,向上级部门提出申报。在自测自评填报系统的基础上,接受上级部门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作协进行的测评考核考察,力争确定为推荐对象。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抓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重要举措,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2.突出价值内涵。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形成有力工作导向,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勤劳节俭教育、孝敬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以点带面促进单位文明程度提升。
3.坚持群众标准。要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下功夫,调动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使评选表彰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4.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提升职工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搭建群众乐于、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合,组织职工群众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支持率、满意度。
天津市作家协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