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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七届合同制作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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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七届合同制作家》的通知
2014-11-25 16:28:16 来源:文学院 作者:文学院 【大 中 小】 浏览:1302次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开拓我市文学创作的新局面,创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活跃机制,扶持培养文学人才,构建天津文学的领军群体,根据中国作家协会“改革作家管理体制”的要求和天津市委“努力创造体现时代要求的文化机制”的指示精神,为了保持合同制作家队伍的相对稳定和较高的创作水平,同时又能做到有进有出,不断地充实和培养青年作家,在天津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自2015年起,开始试行新的合同制作家实施办法。由于本届合同制作家施行定向招聘办法,大家可通过“天津作家网”查询《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七届合同制作家实施办法(试行)》。现就新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时间:
在“天津作家网”下载“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合同制作家”申报表,申报者应详细填写,申报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部分。
电子版:提交至文学院邮箱qq449335625@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X申请第七届合同制作家”字样。
纸质版:填写《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七届合同制作家》申报表10份;身份证、户籍证明、文学创作获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0份;出版、发表的文学作品目录10份;体现自己创作水平的代表作5篇及复印件10份。寄达或送至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207室 电话:23397620。申报程序结束后,相关材料退还申报人。
三、申报类别
本届合同制作家施行定向招聘,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文学门类。共设5种门类: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评论(理论)、影视。

四、申报条件:
年龄在5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持有天津市户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或天津市作家协会会员。编制在天津市作家协会的人员不能申报。
申报人应由我市各区县(含行业)作协或相关文化管理机构推荐;有特殊情况者可由两名正高级文化、社科类专业技术职称者直接向市作协文学院推荐。


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
2014年11月25日

2014年11月25日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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