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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九届茅盾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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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九届茅盾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2015-03-17 16:54:42 来源:创联部 作者:创联部 【大 中 小】 浏览:825次

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工作现已启动,兹将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办法
  1、第九届茅盾文学奖参评作品由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出版单位、大型文学期刊、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重点文学网站推荐。
  2、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部作品,推荐时须获得作者授权。
  3、作者可向上述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申请。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作品参评条件
  1、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1—2014年。
  2、参评作品须体现长篇小说体裁特征,版面字数13万字以上,于评奖年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出版时间以书籍版权页标明的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
  3、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说,应以其汉语译本参评。
  4、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5、作品如有修订版,原版首次出版时间和修订版出版时间须均在评奖年限内,作者只能授权其中一种版本参评。
  6、文学期刊推荐的作品,须在本刊发表并已在评奖年限内成书出版。
  7、文学网站推荐的作品,须在评奖年限内在本网站独家发表完成并成书出版。
  三、征集程序及时间
  1、推荐单位须填写“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在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并加盖公章。每部推荐作品须附推荐意见、作者简介、3000字以上作品梗概和作者授权签字。上述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2、推荐单位须提供参评作品每部30本(套)。文学期刊推荐的作品须提供原发刊物每部2本,另须提供每部单行本30本(套)。
  电子版“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发至:mdwxj9@163.com。
  3、报送天津作协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四、天津作协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333室 天津作协创联部
  电 话:23395033
  
  
天津作协 创联部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3月17日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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