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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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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李彬

副组长:王岚、陈小广、王忠琪、武歆

组员:刘耀邦、尹敬领、张映勤、徐庆平

办公室

主任:陈小广

副主任:刘耀邦

成员:马占斌、巴春伟、于德明、崔健、周丛敬、宋丁

主要职责:

  1. 1.负责起草、制定相关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 2.推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落实。
  3. 3.督促、检查、落实各项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 4.按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测。
  5. 5.申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关材料。
2019年9月18日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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