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作家协会2018年度开展创建文明单位计划安排
天津市作家协会文件
津作〔2018〕10号
天津市作家协会
2018年度开展创建文明单位计划安排
机关各处室:
为了加强天津市作家协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作家科学发展的能力、服务全局工作的能力、服务领导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加大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协会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一流的工作、创作和学习环境,根据《天津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文件精神和市文明委在全市市级单位中组织开展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协会实际,经作协党组会议研究,天津作协决定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决策部署,坚持为人民创作、为作家服务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评选表彰促进创建实践,努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职工素质,优化服务手段、涵养职业操守、丰富服务内容、培育职业精神,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规章制度,美化服务环境、树立行业新风,营造积极向上、舒适和谐的工作、创作和学习环境。
二、创建原则
1.坚持日常工作方面的创建。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逐项开展创建,在单位内部、窗口努力创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提升整体文明程度。
2.树立工作上的目标导向。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做好主管业务领域即文学创作的引领和服务作家的设计和推动工作,确保天津作协在业务领域创建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
3.努力做好区域创建配合工作。本协会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所在西青区创建工作,引领天津市各区县作协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创建工作;推动单位职工及其亲属参与支持配合创建工作。
三、创建目标
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创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单位风清气正,队伍坚强有力,作风务实清廉,道德素质良好,服务宗旨牢固,文明意识浓厚,环境干净整洁,精神积极向上,工作成绩突出,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并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把作协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深入、言行文明、素质优良、作家群众满意的干部职工队伍。力争在2018年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创建单位”。
(一)理想信念教育效果显著。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人人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深入开展具有作协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发挥作用明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四)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文工作方案指导性强,责任分工明确,督查检查及时准确。
(五)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崇德向善氛围浓厚。建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注册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8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5%。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六)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评制度,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干部职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四、方法步骤
2018年度创建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创建(6月至11月初)。根据《天津市全城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创建细则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积极申报(11月上旬)。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适用于市级单位)》,经自我评估达到创建标准后,向宣传系统文明办提出申报。
第三阶段,测评考察(11月中下旬)。在自测自评的基础上,接受市文明办委托的第三方,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城区评分等方式,对作协进行的测评考核考察,分数达到90以上,力争确定为推荐对象。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作协党组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抓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突出价值内涵。市作协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形成有力工作导向,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要通过评选表彰,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勤劳节俭教育、孝敬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以点带面促进单位文明程度提升。
3.坚持群众标准。要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广泛听取各区意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下功夫,调动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使评选表彰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4.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提升职工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搭建群众乐于、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合,组织职工群众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支持率、满意度。
附:《天津市作家协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细则》
天津市作家协会
2018年6月23日
天津市作家协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细则
测评指标 |
测评项目 |
测评标准 |
自测方法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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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 思想建设 (22) |
Ⅱ-1 理想信念教育 |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
评分标准分为A、B、C、C#四档。A为满分,B为66%,C为33%,C#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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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Ⅱ-2 理想信念教育 |
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 2)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3)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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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 理想信念教育 |
1)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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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创建管理 (40) |
Ⅱ-4 创建工作机制 |
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 2)创建工作有年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4)认真落实“天津八条”,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
评分标准分为A、B、C、C#四档。A为满分,B为66%,C为33%,C#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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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Ⅱ-5 全域文明城市创建 |
1)认真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 2)履行行业主管职能,积极牵头指导、推动本系统、本行业参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各区特别是全国文明城区和提名城区圆满完成创文任务,并做出积极贡献; 3)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涉及任务,成效显著; 4)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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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建设 (38) |
Ⅱ-6 思想道德建设 |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3)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4)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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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 学雷锋志愿服务 |
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 3)严格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天津志愿服务网等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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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基础建设 (38) |
Ⅱ-8 诚信建设 |
1)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3)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员工创建活动。 |
评分标准分为A、B、C、C#四档。A为满分,B为66%,C为33%,C#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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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Ⅱ-9 文明素质养成 |
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2)以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建设节约型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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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 法制建设 |
1)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 2)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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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1 文化体育活动 |
1)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有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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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2 优美环境建设 |
1)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表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2)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沟通反馈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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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标准的自测。 2. 各单位对口负责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3. 干部职工要配合精神文明创建单位工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4. 对照市下发的负面清单,采取一票否决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