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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 第十届合同制作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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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

第十届合同制作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大力扶持培养文学人才,打造天津文学的领军群体,保持合同制作家队伍的相对稳定和较高的创作水平,不断地充实和培养青年作家。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自2021年7月起开始试行新的合同制作家实施办法。

一、申报程序、时间

《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十届合同制作家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合同制作家申报表》请在“天津作家网(http://www.tjwriter.cn)”资料下载栏或通知附件下载。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部分。

电子版:提交至文学院邮箱qq449335625@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X申请第十届合同制作家”字样。

纸质版:

1、填写《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十届合同制作家申报表》1份;

2、体现本人创作水平的代表作3篇(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户籍证明、文学创作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份)。

2021年7月10日前,纸质版材料邮寄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楚雄西道276号,天津市作家协会 文学院

电 话:83975196—6052 13821603606

三、申报类别

本届合同制作家施行定向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文学门类。共设5种门类: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评论(理论)、影视。

四、申报条件

年龄在5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天津市户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或天津市作家协会会员;编制在天津市作家协会的人员不能申报。

 

 附件:1.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十届合同制作家实施办法

       2.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十届合同制作家 申报表

 

 

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

   2021年6月23日

2021年6月24日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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