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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二次国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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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国共合作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建立的合作,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向北平西南的卢沟桥发动进攻,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七七事变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布通电号召全中国军民团结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7月15日,中共中央将《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蒋介石。《宣言》提出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基本要求,重申中共为实现国共合作的四项保证。17日,中共代表周恩来等在庐山与蒋介石继续谈判。同一天,蒋介石发表了准备抗战的谈话。1937年8月13日,日军大举进攻上海(八一三事变),扬言3个月灭亡中国。由于国民党统治的中心地直接受到威胁,8月14日,国民政府发表《自卫抗战声明书》。8月中旬,中共代表周恩来、朱德、叶剑英同蒋介石等就发表中共宣言和改编红军问题,在南京举行第五次谈判,蒋介石被迫同意将在陕北的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

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了争取抗战胜利的全面抗战路线。8月25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中央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任命朱德、彭德怀为正、副总指挥,开赴华北抗日前线。10月间,又将在南方十三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开赴华中抗日前线。在共产党的催促下,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实际上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至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

在8年抗战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全面抗战路线,实行了持久战的战略方针,开辟了广阔的敌后战场,建立了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先后打退了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三次反共高潮。针对国民党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总方针﹐执行"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在与顽固派的斗争中﹐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从而克服了国民党当局制造的反共摩擦﹐发展和壮大了人民抗日力量﹐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等人民抗日武装,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敌后抗日游击战争,进行了著名的平型关战役和百团大战等十二万五千余次对敌作战。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中国共产党成为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中流砥柱,党所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在抗日战争中得到了空前壮大,成为决定中国政治前途的根本力量。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取得了伟大胜利。

(来源:360百科)

2021年6月8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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